尋找真正的浪子
陳鈞陶
《路加福音》十五章記錄了主耶穌說的三個比喻,首兩個比喻分別透過尋找失羊和失錢,描述神主動地尋找罪人,為罪人悔改而歡喜。第三個比喻更進一步,以浪子回頭顯示父神樂意赦罪,喜悅真心悔改的人。荷蘭畫家林布蘭曾經以此為題材,繪畫了一幅名畫,當中對這個比喻有更深入的剖析。
林布蘭(Rembrandt Harmenszoon van Rijn,1606-1669年)是歐洲巴洛克藝術的代表畫家之一,被譽為荷蘭歷史上最偉大的畫家。
林布蘭生於荷蘭的萊頓(Leiden),父親是磨坊主人,家中有九個孩子,他排第八。富裕的家庭條件讓他可以從小學習拉丁文和藝術。他於十四歲進大學修讀哲學,可是一年之後,他就決定全身心投入藝術創作,並成為當地畫家的學徒。他在十八歲時學有所成,開辦自己的畫室,繪畫很多歷史畫,並研究面相學(physiognomical study)。這段時間,他創作了大量的自畫像,他一生畫了百多幅自畫像。
1631年,他到了阿姆斯特丹,成為一位肖像畫家,後來他與一名藝術品經銷商的姪女結婚,她的名字是莎斯姬亞(Saskia)。因為她是貴族的後裔,通過人際關係,幫助林布蘭平步青雲。雖然林布蘭年少成名,由於他不善理財,晚年十分潦倒,過著隱居生活,直至1669年,他在貧病中去世。
林布蘭善於運用繪畫技術去捕捉光線和陰影,並能用畫筆描繪人性內心的變化。他繪畫的作品非常豐富,有大量的油畫、版畫和素描保存下來。林布蘭有「文明的先知」的美譽,他筆下與聖經相關的畫作不可勝數,著名作品有《基督在加利利海的風暴中》(Christ in the storm on the Sea of Galilee, 1633)、伯沙撒的盛宴(Belshazzar’s feast, 1635)等等。
《浪子回頭》(the Reture of the Prodigal Son, 1666-1669)是林布蘭特根據《路加福音》十五章的比喻來創作的油畫。經文記述有一個人,他有兩個兒子。小兒子要父親分產業,拿了所得的便往遠方任意揮霍。當他耗盡了一切所有後,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飢荒。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,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。他醒悟過來,知道得罪了父親,於是起來回到他父親那裡去。
相離還遠,父親看見了小兒子,就跑去抱著他的頸項,連連與他親嘴。
小兒子說:「父親!我得罪了天,又得罪了你;從今以後,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。」
父親卻吩咐僕人說:「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,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,把鞋穿在他腳上,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,我們可以吃喝快樂。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,失而又得的。」父親為小兒子宰了一頭牛犢,根據《利未記》第四章的記錄,牛犢是用作獻給耶和華為贖罪祭的,間接說明父神預備了救贖的方法。
然而當大兒子知道,父親為這個花掉產業的小兒子宰肥牛犢來慶祝時,便埋怨父親沒有給他一隻山羊羔,好讓他和朋友一同快樂。父親對他說:「兒啊!你常和我同在,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;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、失而又得的,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。」(路15:32)
畫面中,小兒子還未穿好鞋子,便投入父親的懷裡。父親也緊緊按著小兒子的肩背,彰顯無微不至的愛。林布蘭把高光位落在父親和大兒子的臉上,反而小兒子的臉容卻藏在父親的懷裡,說明故事的主角並不是小兒子。畫中父親的恩慈和大兒子的木訥形成對比,表現兩者對悔改者的不同反應,是要觀眾感受天父的慈愛,並藉此諷刺大兒子的自義。長子因父親憐憫回轉的小兒子而發怨氣,暗喻法利賽人未有體貼父神的心腸,故此大兒子才是真正的浪子!
若然我們細心觀察,畫面除了父親和兩個兒子,父親和大兒子之間有三位僕人,三位僕人的位置形成斜線,正好把畫面分開左邊的小兒子和右邊的大兒子,反映教會裡有兩類罪人:一類是真心悔改的;另一類是自以為義的。畫家刻意安排一個婦人隱藏在右上方的暗角,提醒我們,信徒的行為是見證,我們必須常常反省自己的生命。那位長子不僅缺乏憐憫,還是失卻了好見證,無法彰顯神的榮耀。神學家潘霍華在《追隨基督》裡表示:「雖然基督徒在世上是寄居的,但他也要作好生活的見證,以向世人彰主的愛。」¹
有學者表示,畫面裡父親按著兒子的雙手並不是相同大小的。父親的左手大而粗糙,象徵神的威嚴;右手是細而柔滑,象徵神的賜福。但我認為,幼細的右手象徵神的信實,無條件接納回轉的罪人,因為希伯來文「右手」的字根是「阿們」,由「阿們」這字顯生出來的詞語,是有信心、真實、真理等等。林布蘭藉此表達天父接納悔改的兒女是真實的,祂不斷尋找真正回轉的人,溫柔地等候罪人回家,共享天國的筵席。
註1. 潘霍華著,鄧肇明、古樂人譯。《追隨基督》,香港,道聲,1989,P264。
